產品詳情
簡單介紹:
激光模擬戰術對抗系統,采用真人對抗形式進行訓練,系統配有激光模擬子彈發射器,作戰感應服裝,電腦通訊系統,在訓練過程中,可實時記錄射擊和擊中情況,了解雙方傷亡數目,作出成績評定。
該系統由主控機、攝像機、感應服裝、激光發射器、對抗數據無線通訊系統、無線視頻圖像傳輸器和影像處理器等組成,主要用于在模擬仿真實戰條件下小組、分隊戰術對抗訓練。
本規格書適用于GLASSIIIb級(含IIIb)級以下的脈沖式激光發射器。其中包括產品用途、技術參數、產品外觀、注意事項、禁止事項、**標準。本規范書提出的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,并對一切技術細節作出規定,也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。使用方應保證按照本技術規范書和有關工業標準使用。
詳情介紹:
激光**標準
根據激光對人體眼睛的MPE(maximal possible effect*大可能的影響)做基準,可分到四級。
Class I:低輸出激光(功率<0.4mW)。不論何種條件下對眼睛和皮膚,都不會超過MPE值,甚至通過光學系統聚焦后也不會超過MPE值。
Class II:低輸出的可視激光(功率0.4~1mW),通常1mW以下的激光進入眼睛,會導致眩暈無法思考,可用閉合眼睛作為保護。不能直接在光束內觀察,也不要用Class II激光直接照射他人的眼睛。
Class III:其輸出激光,光束若直接射入眼睛,會產生傷害,基于某些**的理由,進一步分為IIIa和IIIb級。
IIIa級:為可見的連續激光,輸出為1~5mW的激光束,光束的能量密度不要超過25W7m-m,避免用遠望設備觀察,這樣可能會增大危險。
IIIb級:為5~500mW的連續激光,近距離直接在光束內觀察有危險,但照射在人體上以*小照射距離13cm、*大照射時間10秒一下為**。
Class IV:高輸出連續激光(>500mW),高于Class III級,有火災的危險,擴散反射也有危險。